重大訊息公告

2019.02.12

補充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宜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11/2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2/2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673,234,910     67,323,491         10.61  減資後  470,000,000       47,000,000          10.88  註:每股淨值係以107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扣除現金減資需退還股款後,每股淨值修正為10.88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係依107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21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台北市政府107年12月20日    府產業商字第1075725120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書,業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7年12月25日證櫃監字第1070033013號函准予辦理。  (二)本次應換發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原發行與變更後發行股票內容如下:   (1)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67,323,4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673,234,910元。   (2)減少資本新台幣203,234,91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20,323,491股。   (3)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4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70,000,000元   (4)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並辦理全面換發股票。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新股698.12185股,即每仟股減少301.87815股,減資比率為30.187815%,     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     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票相同。  (三)本次換發股票相關作業之日程預定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1月29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8年1月30日至108年2月16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2月11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2月12日至108年2月16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2月16日。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08年2月18日。  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2月22日。  (四)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  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  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於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3-5000  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47,000,000  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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