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組織架構

設置永續發展組織及推動情形


(一)永續發展組織架構

驊宏資通於109.01.17即經董事會通過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指定董事會秘書室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責單位。並於110.11.09董事會中向董事會提報當年度CSR推動情形。

為符合從CSR到ESG的發展趨勢,並完善ESG管理能力,使ESG行動與策略能成為集團發展依據,本公司進一步於111.01.25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並於111.02.24召開首次會議。

 


(二)永續發展組織與董事會督導說明

依據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規定:「委員會由五名委員組成,由董事會指定召集人,其餘委員會成員由召集人邀請董事或公司高階主管組成之。」。
組織規程第六條則敘明「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企業永續發展執行中心,執行中心依實務運作需求區分不同任務工作小組,並設執行秘書一人。委員會決議事項交由執行中心各任務工作小組辦理。」。
驊宏資通企業永續發展執行中心,分為「經營治理」、「環境永續」、「社會關係」、「溫室氣體盤查組」等四個任務工作小組,並依照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議題進行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管理政策。
2023年分別於2023.04.12、2023.08.02及2023.11.29召開三次會議。歷次會議相關內容及追蹤事項分別提報2023.08.08及2023.11.07董事會。

2022年督導說明下載連結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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