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組織架構

設置永續發展組織及推動情形


(一)永續發展組織架構

驊宏資通於2020年1月17日即經董事會通過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指定董事會秘書室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責單位。並於2021年11月9日董事會中向董事會提報當年度CSR推動情形。

為符合從CSR到ESG的發展趨勢,並完善ESG管理能力,使ESG行動與策略能成為集團發展依據,本公司進一步於2022年1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並於2022年2月24日召開首次會議。

 


(二)永續發展組織與董事會督導說明

依據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規定:「委員會由五名委員組成,由董事會指定召集人,其餘委員會成員由召集人邀請董事或公司高階主管組成之。」。

組織規程第六條則敘明「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企業永續發展執行中心,執行中心依實務運作需求區分不同任務工作小組,並設執行秘書一人。委員會決議事項交由執行中心各任務工作小組辦理。」。

驊宏資通企業永續發展執行中心,分為「經營治理」、「環境永續」、「社會關係」、「溫室氣體盤查組」等四個任務工作小組,並依照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議題進行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管理政策。

驊宏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召開三次會議,且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及未來工作規劃。2025年共召開三次會議,召開時間分別為2025.04.29、2025.07.29及2025.12.03;並將相關內容及追蹤事項,分別提報2025.01.21、2025.05.06及2025.08.05董事會。

董事會除聽取永續發展委員會提報,研判提報內容的可行性,必要時給予修改建議外,並審視、指導永續發展之落實。具體包括(1)永續發展管理方針、相關議題之策略與目標制定,行動方案之修訂與檢討 (2)監督永續經營事項之執行進度及實施成效。

2025年董事會之監督情形,除通過永續發展2025年度計畫及相關預算、定期了解掌握每季工作執行情形,並通過2024年永續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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